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科技局 时间:2022-04-17 16:45:57 点击量: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5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科技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直属行政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全盟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3.统筹推进兴安盟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4.研究确定全盟科技发展布局与优先领域,编制全盟科技发展、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5.负责组织全盟科技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6.负责编制和实施兴安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产业化园区基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建议,推进兴安盟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7.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政策和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牧区建设和社会建设。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盟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全盟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10.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研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科技基建费、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科技有偿资金的回收、使用。

11.制定全盟科普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2.组织定兴安盟对外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旗县市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3.负责全盟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评审组织工作。

14.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兴安盟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兴安盟出国(境)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
      15.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责任。

16.完成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盟、人才强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盟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盟外智力工作。

   18.有关职责分工。与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科技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2个事业单位预算。

  •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兴安盟科技局为兴安盟行政公署直属行政部门,编制设置共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7人;在岗人员,行政8人员,事业7人;共有职工40人;其中:在岗职工15人,退休职工25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科、资源配置与管理科、高新技术与科技合作科(外国专家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机关党建人事科、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二)兴安盟科学技术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兴安盟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3人、在岗3人;科技局后勤服务中心,在岗4人、在岗4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89.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06 万元,增长24.06 %,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退休人员工资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289.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06万元,增长24.06 %,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退休人员工资费用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8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9.09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8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09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 1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用于科技人员开资和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科技管理活动”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89.0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19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增加工资。

3. 卫生健康支出类2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医疗保障科目。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1万元。

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常增资导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无数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与去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  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与去年持平,比上年执行数4.32万元减少0.82 万元,下降23.42%。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7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租赁费1.16、会议费0万元、维修(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2.0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11.48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其他0.65万元。比上年预算29.94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0.73%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无本级项目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云峰        联系电话:883370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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