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党建工作

盟科技局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清单

来源:盟科技局 作者: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分享到: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

  2.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3.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对分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4.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5.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各级党委及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6.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7.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支部)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

  8.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支部、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9.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及机关支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11.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2.各支部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13.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表彰范畴。

  14.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5.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全面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16.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17.对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而发生问题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兴安人防、科技办公楼

电话: 0482-8833707 传真: 0482-8833707 Email: kjbdwt@163.com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56 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64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