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外国人来华 务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科技局

各旗县市科技局、市场监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5〕129号),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兴安盟2025

年度外国人来华务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联系人: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罗金龙 15648201846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15174787471

附件: 1.兴安盟2025年度外国人来华务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56月27

附件1

安盟2025年度外国人来华务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5〕129号)的通知,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兴安盟2025年度外国人来华务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 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行政检查。

(二)兴安盟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科):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二、抽查检查比例

抽查范围:通过自治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信用风险分类模块推送企业信用分类等级名单中抽取。

抽查比例:按照协同监管平台信用风险类别,A类企业不低于0.5%比例抽取;B类企业不低于1%比例抽取;C类企业不低于5%比例抽取;D类企业不低于10%比例抽取。为避免重复执法,盟本级已经确定抽查的企业,原则上各旗县市本年度不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三、职责分工

(一)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本次抽查由兴安盟科学技术局牵头配合部门加强协作,制定“双随机、一”抽查计划任务,牵头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录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密切沟通,及时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开展联合检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自2025年627日至10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 随机抽取阶段(627日至7月10日)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发起,联合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本级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 实地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

由盟旗两级相关部门负责牵头组成本级联合检查组,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

  • 结果公示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管理。

(二)对于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检查主体部门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部门承担起主体责任,依照各部门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联合检查工作。要发挥各自监管职责优势,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相互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2

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发起

部门

参与部门

检查方式

抽取时间

抽查比例或数量

检查

时间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重点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1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检查

来华工作的外国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

6-7

按照实际工作比例抽取

7-12月

兴安盟科技局: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行政检查。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科):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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