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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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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202 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于兴安盟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482-883371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科技局在行署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信息公开要点、科技创新布局、社会大众关切等方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创新突破年工作要求,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主动做到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进展、重要事项推进按时按点公开;重点抓好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政策、资金补助、工作等大众关心的科技领域重点信息公开;认真完成政协提案办理,接受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群体的监督。2024年,科技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37条。其中:工作动态99条,通知通告144条,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政协提案答复8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发信息5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事项。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制度,及时采集科技系统公开信息、转载国内主要媒体涉临科技创新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把关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信息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促、第一时间整改,严格落实发文科室工作责任,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局信息审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工作网络健全,责任分解到位,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聚焦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落实等相关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内容质量还不够高,更新动态不积极,动态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增强。当前,业务科室在公示信息时,主要侧重于满足自身业务办理的需求,而未能充分从公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来推进政务公开。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各项规定要求的落实,持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信息于民众与企业的针对性,将强化其解读的生动性与易懂性,拓宽传播渠道,创新并优化解读模式,确保解读内容的高品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4年共承办政协提案8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8件政协提案答复以于2024年7月10日上传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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