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农科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盟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全面助力完成“五大任务”,深入落实科技“突围”工程,聚焦解决我盟重点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集聚国内各类优质科技资源,提高我盟科技创新能力,我局决定采取“揭榜挂帅”组织方式,启动实施部分科技项目。现发布“揭榜挂帅”技术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兴安盟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2.揭榜方须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
3.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实施方案,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2024年兴安盟“揭榜挂帅”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有资金分配权并负责协调组织项目的顺利实施。
4.企业牵头揭榜的,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揭榜方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或科研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揭榜方应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6.“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由揭榜方企业和财政科技资金共同投入,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1:1。
7.其他要求详见榜单(附件1)。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报。请揭榜方于2024年11月4日前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至旗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
2.推荐报送。各旗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的揭榜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4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推荐文件及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报盟科技局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科(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兴安人防、科技办公楼),所有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件以“主管部门+企业名+项目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mkjjzhjh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遴选评审。申报截止后,盟科技局牵头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遴选确定揭榜方。
4.揭榜公告。盟科技局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拟立项结果,并进行公示。
5.组织签署“军令状”。“揭榜挂帅”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盟科技局履行相关程序,下达立项文件,组织签署“军令状”及任务书,拨付项目资金。
三、联系方式
1.组织申报
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科 魏 伟 0482-8833710
2.业务咨询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波0482-8833723
技术榜单及实施方案附件电子版,请在兴安盟科技局网站(http://kjj.xam.gov.cn/)“通知公告”栏目里一并下载。
附件1:2024年兴安盟科技“突围”工程首批“揭榜挂帅”技术榜单.docx
附件2:兴安盟“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格式).docx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