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 的答复

来源:盟科技局

  胡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盟科普能力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场馆建设及软件建设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等问题,我局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工作。我局结合相关职能职责,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以科技场馆为主体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科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盟共建成综合科技馆7座、校园科技馆8座、专业科普馆18座、企业科普馆3个、科普公园2个、科普小区2个、科普长廊2个,配备科普大篷车5辆、流动科技馆4套。

  二是发挥科普示范基地作用。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截至目前,我盟共有5家自治区级科普示范基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我局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出台了《兴安盟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并启动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目前共有11家盟级科普示范基地参加申报,涵盖了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和非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各类科普示范基地均配备专职兼职科普人员,年均累计投入科普经费50万元以上,开放天数290天以上,年均免费接待人数共达到9万人次左右,为科技创新普及和传播,弘扬科学精神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以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盟内各相关单位,依托学校、科技馆、科技企业,开展科普讲解、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比赛等线上线下科普活动200余次。进一步强化科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志愿服务队、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作用,为各类群体宣传讲解科普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科学、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科普场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场馆布局,提升场馆利用效率。积极组织申报各类科普示范基地,不断丰富科普供给、创新传播方式,在传播科学知识、运用科学方法和弘扬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是丰富各类科普活动内容。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入最新科研成果,使科普内容更具权威性和吸引力,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科普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将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借助我盟科技资源优势,深入挖掘科普人才,培养科研人员参加科普工作的积极性,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积极组织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科研助理等科技人才深入我盟基层、企业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478

  单位负责人盖章:

  承办人姓名:罗金龙

  承办人电话:156482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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