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兴安盟科研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对我盟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综合情况:共开展31家科研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其中A级27家、B级4家、C级0家、D级0家,具体失信情况已在盟科技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各单位、企业、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兴安盟科技局反映问题和意见,并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材料应加盖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83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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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