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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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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发布,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82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条二是解读回应情况。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及时转发国务院、政府各项重大政策及权威解读,对本单位重大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主动进行回应或转载相关回应,及时回应情况。2021年,我局无重大舆情回应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我委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责任落实到个人、层层把关、资料留存归档,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在线留言平台工作,及时办理,共收到留言3条,已全部办结。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度我局认真抓好兴安盟科技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建立了我局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完善兴安盟科技局门户网站内容,实现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盟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盟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新开设了兴安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号平台,多渠道宣传科技创新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部分政策性文件还未做到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缝补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内容,提升信息上报效率,做到及时有效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要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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