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农科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盟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助力完成“五大任务”,深入落实科技“突围”工程,开展“六个行动”,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系统部署的原则,根据《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兴安盟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农牧业科技创新领域
指南代码1001:重点围绕大豆、玉米、水稻、羊草方面生物育种及新品种培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林果、蔬菜以及土特产品的种植、储存等有关技术研究。
指南代码1002:加强牛、羊、猪、禽等牲畜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反刍动物营养及精准养殖技术研究。
指南代码1003:聚焦农畜产品加工领域,支持水稻、大豆、绿豆等粮食作物的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应用,以及牛羊等畜产品的精深加工及特色产品开发。
指南代码1004:智慧节水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示范。
(二)高新技术领域
指南代码2001:重点围绕风电、光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核心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指南代码2002:低空经济科技创新,围绕整机、核心零部件及机载设备研发等实现技术突破,赋能低空应用场景,促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指南代码2003:围绕中蒙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基于特色药材开展中蒙药新药等新产品研发,开展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研究。
(三)社会发展领域
指南代码3001:重点聚焦黑土地保护、盐碱地治理、沙地治理、草原保护等方面的应用研究;
指南代码3002:基于“互联网+旅游”“云展览”等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指南代码3003:围绕布病、炭疽、流感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研究为重点,突出解决疾病预防干预、诊断、治疗、管理等关键技术和综合措施;围绕疾病预防、诊疗技术、健康促进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推广。
指南代码3004:围绕食品安全,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及智能化数据分析平台开发。
指南代码3005:围绕科技兴警,聚焦警务技术领域,围绕网络犯罪防范与侦控技术开展研究与应用示范;低空智慧警务治安管控技术及动态目标识别算法的研究与应用;警务装备和仪器的革新与应用推广。
(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领域
指南代码4001: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示范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建设示范基地、培训农牧民、技术指导农牧户等科技服务工作。
指南代码4002: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二、征集原则
所申报项目应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符合助力完成“五大任务”、落实科技“突围”工程、开展“六个行动”,以及盟委、行署决策部署要求,围绕我盟重点产业领域、重点领域发展对科技创新重大需求,聚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与俄、蒙等国的国际科技合作,结合申报单位自身科技创新发展需求,以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典型创新产品研发和示范性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属于行业领域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资源作用,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衔接、产业链条延伸或产业集群式发展,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清晰且无权属纠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注册一年以上(2024年6月7日前注册),具有规 范的科技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行为。
2.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明确课题设置,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约定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且须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二)项目负责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聘用文件。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科技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4.鼓励有能力青年科技人员、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比不得低于1:1。事业单位牵头申报,无需配套自筹资金。
2.项目立项后,不得降低项目绩效考核指标,立项实际支持资金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3.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及关键部件、实验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指标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以论文形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4.盟内三甲医疗机构限推荐项目5项,非三甲医疗机构限推荐项目3项。
5.申报单位需在项目实施中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6.绩效考核指标中需设置辐射带动就业、增收利税等指标。
7.参照《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和组织实施,未按照要求实施或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收回财政资金。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和预算级次,向所在旗县市农科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各旗县市农科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盟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和筛选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可靠。同时,指导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的前期规划和论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2.各申报主体应按照属地归口管理部门有关工作和时限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各旗市科技管理部门及盟直相关部门汇总整理后,务必于2025年7月4日前,请将已盖章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的PDF扫描件电子版,按照归口管理部门的名称进行打包,并将项目命名为“企业名+项目名(简称)”后发送至邮箱mkjjzhjhk@163.com。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不接收申报主体单独报送的材料。对不按要求及逾期申报的地区和单位,概不受理。
3.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版,请在兴安盟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xam.gov.cn/) “通知公告”栏目里统一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科
魏 伟 0482-8833710
李德庆 0482-8833710
韩舒蕾 0482-8833710
高新技术与科技合作科
呼格吉乐图 0482-8833723
农村发展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 波 0482-8833711
(二)财务咨询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陈 杰 0482-8833709
(三)组织推荐
综合计划与成果转化科
魏 伟 0482-8833710
李德庆 0482-8833710
韩舒蕾 0482-8833710
附件2:2025年第二批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1).xls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