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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科技局党组关于 兴安盟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科技局

中共兴安盟科技局党组关于

兴安盟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9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3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向盟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部署,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盟科技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措施。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盟科技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推动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标本兼治。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科技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科技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巡察整改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改举措、工作要求等,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及时整改。

(三)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实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定期督促各科室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旬报告制度,要求各责任人每半月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有序推进。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切实以思想整改引领行动整改、以班子整改推动全面整改。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全盟科技事业实现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查彻改,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科技工作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有差距的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聚焦五大任务注入创新动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五大任务”等内容纳入2024年度盟本级第二批项目指南并下发,通过专家评审、与盟财政局协商等流程,2024年度兴安盟第二批科技计划立项8项,兴安盟科技“突围”工程首批“揭榜挂帅”项目立项2项。2024年盟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支持25个项目,其中,涉及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容6个,占24%,涉及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容1个,占4%,涉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内容8个,占32%,涉及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内容8个,占32%,以科技项目形式为推动“五大任务”落实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已将2023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资金中考核合格的资金全部拨付到专家个人。修改完善《兴安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4年10月18日正式印发该文件。

2.关于“科技项目聚焦民生不足,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已将民生类项目纳入2024年度盟本级第二批项目指南并下发。2024年盟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支持25个项目,其中涉及(民生领域)项目8个,占32%,通过科技项目形式助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堵点难点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1年以来超期未验收的18个盟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已完成验收项目17个,剩余1个项目因企业原因,项目未按照申报书内容开展相关工作,我局已于12月5日下发终止项目通知至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责令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联系企业履行资金退回程序。

二是参照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4〕89号),结合我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际,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把关,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程序,对科技项目进行全周期闭环管理。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风险源头预防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局机关党支部于8月30日、9月13日和9月25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制度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9月27日完善了盟科技局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落实清单,发放到局属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在全局开展了保密大检查,摸排存在的失泄密风险隐患,在源头处做好预防。

三是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培训,10月18日邀请保密局专家到我局开展保密知识专题讲座,系统培训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5.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滞后,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巩固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参照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4〕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制定我局专项行动方案,围绕“慢、粗、虚”3个方面开展2次自查自纠,发现党组织存在2个问题;党员干部存在3个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积极推进“蒙科聚”兴安分中心建设,已开展科技项目孵化、需求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20余次。举办“蒙科聚”专题发布会2场次,发布了4项畜牧业领域科技成果,2项农机领域科技成果。

四是充分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作用,选聘企业科技特派员120人,累计服务企业达到300家,为40余家企业提供发展战略咨询40余次,促成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合作项目23个。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落实情况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守责负责尽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学习。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形式组织对《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集体学习力度。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兴安盟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等办法,提升干部职工运用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三是发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职能,组织选聘专家到40余家企业提开展科技服务40余次。

四是完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会议和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提高办公质效的通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到位,未做到监督常态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已下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意见》至盟科技局党组,明确规范了派驻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要求,在收到《意见》后,组织党组成员进行了认真学习,确保今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照派驻纪检组监管要求进行。

二是我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局党组会,不定期对盟科技局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和专项督查,确保监督不缺位。

三是组织组内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提高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与盟科技局党组班子成员的沟通,认真落实整改进展旬报告制度,现场参加盟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展调度会议3次,坚持每半月书面或电话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真改实改。

8.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慢、粗、虚问题解决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党支部于8月23日以“提标、提速、提效”为主题组织开展党日活动,由优秀党员分享先进事迹,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典型,立足岗位职能职责,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如何“提标、提速、提效”展开了研讨交流。会后要求干部职工围绕自查问题尽快落实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运转质效。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参照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4〕89号),结合我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际,修订完善并印发《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在今后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严把审核关。

三是超额完成工作任务。2024年全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70项,合同金额7834.55万元,同比增长26%,提前一年并超额完成我盟“十四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亿元的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对技术交易等工作的培训力度,我局于11月11日-12日举办全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务及技术交易后补助政策解读培训班,来自各旗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150余人参训。

(三)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落实情况

9.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充分,以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问题整改情况。

编制印发《兴安盟科技“突围”工程实施方案》(兴署发〔2024〕27号),围绕生物育种、农牧业、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四大领域,从推动黑土地保护、盐碱地治理等14个方面一揽子实施了28个重点项目。以盟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合作项目等形式对我盟科技“突围”工程中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并按照项目实施时间点、路线图有序推进。

10.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已安排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按照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整体功能提出的要求,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发现培养选拔优秀专业化干部。已组织我局人事干部专题学习《暂行规定》,全面了解《暂行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是全面梳理分析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及科级职数使用情况,针对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存在短板等实际问题,聚焦职能职责,持续通过公开招聘、绿色通道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科技专业人才。

三是已建立试用期考核提醒台账,确保试用期制度执行规范、及时。

(四)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成果运用成效不彰的落实情况

1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我局于10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兴安盟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完善制度。修改完善《兴安盟科技局党组议事目录清单》,把单笔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提交党组会研究调整为1万元以上,进一步规范我局大额资金使用的程序。

(五)立行立改方面的落实情况

1.关于3家企业列入科研失信黑名单后未向社会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将我局印发的《关于将个别失信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的公告》(兴科党报〔2024〕14号)文件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并将该公告文件下发至各旗县市归口单位进行反面典型教育学习。

2.关于科右前旗太阳能光伏采暖示范公厕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过整改,项目承担单位已将4座采暖环保公厕安装完毕,4基玻璃钢化粪池安装完成,4眼水井已打好,对人为损坏的玻璃、洗手盆、蹲便水箱、墙板等进行了维修,4座公厕的光伏板已安装完工,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指南发布、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按时推进,有序实施。

三、立足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全盟科技发展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围绕我盟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谋划科技发展布局,解决制约实施科技“突围”工程的难点堵点问题,为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注入创新动力。

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把严的基调贯彻始终,一以贯之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取得长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全面做好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风险防控;持续深化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抓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盟委、行署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我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我盟三次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科技“突围”工程,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8833704;

邮政信箱: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85号兴安人防科技办公楼303办公室,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514069663@qq.com

            中共兴安盟科技局党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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