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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解读《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盟科技局 作者:内蒙古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分享到:

       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旨在建立和完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对于促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转移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创新内蒙古对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杨勇进行专访,他就《方案》提出的加快建设和完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

记者:《方案》在什么背景下起草?依据是哪些?

杨勇:2017年7月中央深改组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9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了该方案,首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描绘了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蓝图。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自治区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区继2017年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后,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再深化、再落实,对于促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符合中央对自治区的发展定位。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我区时强调,要推动转方式同创新驱动发展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优势特色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建设完善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可以有效促进国内外科技资源在自治区流动集聚,加快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落地,形成发展新动能,促进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符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我区地处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支点,具有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建设全区技术转移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一带一路”建成创新之路”倡议的具体举措,契合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要求,必将有效促进中蒙俄国际技术转移和科技交流合作,结合我区大数据、云计算产业优势,为连接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提供重要节点支撑。

三是符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绘制了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五化协同”的方向和路径,强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可以促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吸纳引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对改造提升六大传统产业、培育打造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四是符合我区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地方政府职能侧重推动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我区近年来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把持续实施“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列为科技三项重点工程之首,2017年1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4月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12月出台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从激励引导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此次制定《方案》,着力于建设完善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的基础架构、转移通道和保障机制,为我区创新驱动补短板、强优势、建机制发挥支撑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方案》中明确了哪些目标和任务?主要内容有哪些?

 杨勇:《方案》共分六个部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方案》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引领,市场主导,补齐短板、创新发展,政府引导、开放协同的原则,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提出“两步走”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区内外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有利于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建设目标的设定既体现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对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需求,又考虑到我区技术市场的发育水平和技术转移体系的发展现状,目标值是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符合实际的。

 第二板块包括体系布局和重点工作。总体布局上,《方案》阐述了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的基础架构、转移通道和支撑保障,提出通过建设统一开放的全区技术市场,培养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畅通区内外技术转移通道,强化政策引导和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政策环境。

 重点任务上,《方案》从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全面拓展技术转移渠道、积极支持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政策制度配套衔接等9个方面部署了工作任务。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提出了培养企业技术经营意识、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技术转移专职岗位等措施;在机构、人才培育方面,提出了拓展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对绩效评价合格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后补助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技术转移相关课程,与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共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措施;在技术市场建设方面,提出构建全区技术交易网络、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融合、优化技术市场供给、对成绩突出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等措施;在拓展技术转移渠道方面,突出了“两个强化”,即强化区域技术转移合作和强化军民技术供需对接;在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方面,重点提出完善对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在完善政策配套衔接方面,提出落实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完善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四项重点内容。此外,《方案》还在支持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为组织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自治区各级政府要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呼、包、鄂三市应围绕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统一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完善投入机制,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等。

记者:和国家发布的《方案》相比,自治区发布的《方案》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提出哪些创新做法?

 杨勇:鉴于我区技术市场发育不充分,技术转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遵循国家方案的总体部署上,将国家方案中的14项重点工作梳理整合为9项,侧重点放在平台、机构、人才、渠道、政策环境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上,以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组织实施中,提出呼、包、鄂三市应围绕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为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在与前期政策的衔接上,对在《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和自治区《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厅发〔2017〕29号)两个文件中明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体激励政策,本《方案》中未做复述。

记者:下一步科技厅将对《方案》做怎样的宣讲和推广?

杨勇:政策解读工作将由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和相关盟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开展。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发布解读文章。采取在政府网站上发布解读文章的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二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利用在全区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业务培训班的时机,采取深入一线、分片定点、分类指导的办法,组织政策制定参与者和相关专家学者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开展巡讲工作,对政策进行详细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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