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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公示

来源:盟科技局 作者: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分享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经相关单位组织申报、旗县市审核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申报以内蒙古特如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为承担单位建立的“特如创新创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载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518日至5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盟科技局提出书面意见。匿名、无联系方式、无具体事实根据、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名单.doc

  附件2:孵化器、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团队)、毕业企业名单.doc

  

  

  联系人:纪佳明

  电话:8833713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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