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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技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科技财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盟科技局 作者: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科技局、盟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下发的《关于推荐科技财务专家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推荐本地区从事过科技经费管理或参与过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的财务专家,经审核后入自治区科技财务专家库。各旗县市由旗县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盟直由推荐单位直接推荐,填写《自治区科技财务专家库候选专家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并附2寸彩色照片,于2017年10月17日前报送盟科技局条件财务科,电子版发送至guozhijuan_006@163.com 信箱 。推荐财务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关于推荐科技财务专家的通知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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