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盟科技局 作者:盟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分享到:

落实力度。继续推进自治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若干政策措施》和我盟实施“科技兴盟”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发挥好政策保障作用,提升我盟创新能力确保方案中的优惠政策、项目、资金等真正落地,落实到创新主体。加快出台《兴安盟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布局重点领域攻关任务,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尽快出台《兴安盟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政府刚性投入增长机制,尽快扭转我盟研发投入被动局面

二是高位推动袁隆平院士团队及两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发展。按照《兴安盟袁隆平院士专家工作站及一中心一基地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北方寒地水稻、耐盐碱水稻及旱作水稻品种选育和关键技术自主创新、集成推广和示范应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示范推广优质水稻、耐盐碱水稻、旱作水稻建设种源基地100万亩成立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农业产业化研发平台尽快实现由生产粮食到生产稻种转变,变培育稻种为实现种子产业化、商品化,实现水稻产业利益最大化。任长忠外籍院士工作站继续做好饲用燕麦试验研究和双季示范。再选育出适合我盟种植的优质高产燕麦品种3—5个,并形成配套载培技术模式。莫宣学院士专家工作站围绕我盟水资源、水产业发展,开展好温泉和矿泉水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

三是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动创新要素和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研发活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奖补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行动,做好国家税收优惠、奖补、项目优先等政策体系,把项目、资金、人才、政策等创新要素和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倾斜,建立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是继续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继续引进一批顶级专家团队,借助其一流的科研技术优势,通过生产与科研的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兴安盟优质资源、农畜产品等优势产业,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加快自主创新的能力上下功夫,在加快成果转化上求实效,促进兴安盟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进步。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中试、工业化实验室、试生产基地,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借助北京市科委、海淀区科技资源等优势,共同建设前海创新创业谷。培育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自治区级高新区,理顺园区体制机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创建辅导,力争早日创建成功。

是继续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围绕技术需求,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移转化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深化与大院大所和知名院校的科技合作,推进与江南大学、吉林大学、中科院东北所、上海交大等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运行好江南大学—兴安盟技术创新中心、吉林大学—兴安盟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推进项目合作和项目落地实施,早出成果多出成果。深化“4+8+N”合作机制,加大与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按照互惠共赢的原则,“走出去”主动对接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请进来”将更多的科研团队与兴安盟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进行深入合作,着力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理念。继续梳理和征集可与“4+8+N”合作主体合作的项目,围绕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多方合力,助推兴安盟科技高质量发展。抢抓京蒙协作、主动融入长春经济圈等机遇,推动兴安盟与北京、长春等地探索科技合作新模式,开展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科技合作。

是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高度融合,构建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围绕自治区提出的建成“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和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重点建好兴安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交易市场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成果推介等技术转移转化一体化服务,着力推动全盟优势特色产业与先进、适用、高效的技术、专利、科技成果等信息的对接和连通,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牵线搭桥,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功能齐备的技术市场模式,促进科技成果、技术落地转化,形成现实生产力。

七是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性人才和创新团队,特别是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院士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成果、带技术、带项目来我盟创新创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我盟急需的重大关键技术,可以面向国内外科研团队或顶尖人才,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进行科研攻关。深化人才评价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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